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运行检查制度

发布者:公共管理系发布时间:2021-04-12浏览次数:39


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运行检查制度(修订)


一、为及时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,确保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成立院教学运行检查组,由院坐班人员主成,院长任组长。

三、每一教学日安排1名同志进行巡视检查,主要查看教师到堂和学生出勤情况;课堂纪律和秩序;其他影响课堂教学的情况。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,以便及时处理。

四、每位参加检查的同志要及时填写教学运行检查记录,组长负责督促并填写每周小结。



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

2020.10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