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暂行办法(修订)
为进一步就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考试工作,提高考试工作质量,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,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生考试资格鉴定
1.凡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无故缺席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达1/3的学生,不得参加期末考试。
2.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、教研室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查学生考试资格报学院备案。
二、试卷工作
(一) 命题要求
1.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应实行教、考分离,统一考试。凡课时、大纲、相同的课程,其考试均应使用同一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。
2.试卷的内容、范围、深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;试卷题型、题量、题分、难度、区分度等安排合理;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,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、灵活性的、现代性的内容。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应占80%左右,属综合性、思考性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应占20%左右。试题应具有代表性,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.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%以内。
4.试题表述应简明、准确,不得有差错和歧义。
5.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。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,评分标准简明、准确。
6.每门课程必须拟定两套试卷。两套试题应在题量、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,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20分。
7.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。
8.在期末考试周考核的课程的试卷的命题工作须提前三周完成,平时考核的课程的试卷须提前10个工作日完成。
(二)审批及保密
1.试卷(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)由教研室和系主任根据《铜陵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》的要求进行审核,然后交由院教学秘书密封,教学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《铜陵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》集中交教务处教务科,由教务处教务科指定一套为正常考试用题,一套为备用考试用题。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付手续。
2.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,命题教师应对质询做出解释;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,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。
3.接触试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,凡在命题、审题、印卷、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,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。
(三)评阅及分析
1.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,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,避免出现误判、错判和随意扣分、送分现象,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,严防误判、漏判;
2.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必须采用统一地点、统一时间、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;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,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;
3.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:
(1)要有题首得分,总分合计要准确,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,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;
(2)每道小题的批改:除选择、判断、填空题等的小题外,其它小题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标记正分;
(3)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,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;
(4)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(包括分数改动),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,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。
4.各教研室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,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、原始成绩单、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;
5..任课教师应填写《试卷分析表》,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,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,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1/4以内。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,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,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,提交说明报告,制定改进措施。《试卷分析表》与试卷一起装订,由系存档备查。
6.分管教学院长应定期组织教师对试卷进行综合评价,对命题的质量(试卷的覆盖面、题型、题量等)和阅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。
(四)装订
1.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,装订顺序如下:
(1)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;
(2)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表(含平时成绩);
(3)考场记录;
(4)铜陵学院试卷分析表;
(5)空白试卷;
(6)考试试卷的评分细则及参考答案;(7)学生答卷(需按专业、班级、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)。
2.课程成绩若含平时成绩,平时成绩要单独登记,并说明所占比例,随期末考试试卷一起装订;
3.试卷封面标定的应考学生数与装订的学生答卷数(对未考的学生应在试卷上标注“缓考、免考”或“缺考”等字样)及学生成绩册上的学生数三者必须严格一致。
(五)试卷保存
1.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(缓考)试卷、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、重修试卷属于保存范围,保存应不少于4年。
2.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教学秘书,并填写一式两份的试卷保存移交清单。
3.教学秘书在院资料室试卷按课程分学期、分教学班进行妥善保存,存放规范,方便查找,确保安全。
4.试卷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分装,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。
5.建立试卷档案,试卷档案归档内容:目录、试题、评分标准及标准(参考)答案、试卷、考试考查成绩单、试卷分析报告、试卷丢失、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。
三、监考工作
1.学生应持身份证、以一人一桌方式参加考试。
2.监考人员应严守考场纪律,发现舞弊倾向及时警告、制止,有作弊行为者应当场宣布停考或收回试卷,并计入《监考记录卡》,该课程以0分计。如有失职,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。
2020.10.20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