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铜陵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院办〔2023〕20号)《铜陵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经自愿申报、资格审查、成果赋分、专人审核等程序,经评委会研究评审,确定本次岗位分级评议推荐结果如下:
1.同意杨璟、刘中侠等18名教职工进行原级申报

2. 同意刘珺、许宗凤等16名教职工进行晋级申报

公示期2023年8月3日-2023年8月7日,公示期内,晋级申报的材料存放于院部楼519办公室,有需要的教职工可随时来查阅,如有异议,请于8月7日前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电话:5882686、5882781
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
2023年8月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