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积极落实学校巡视整改任务,根据校纪委工作安排,11月21日,我院在院部楼511会议室开展2024年第四次“清风讲堂”学习会。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李进东主持会议,院纪检委员、行政主要负责人杨璟担任主讲,全院教职工参加了学习会。

本次“清风讲堂”的主要内容是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共分六章四十五条,既立足于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,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也对处分的原则、种类、适用、权限、程序等作出全面规定,为进一步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、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、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。李进东要求全体教师,一要坚持深学细悟,确保规定印于心,二要坚持修身正己,确保规定习于常。杨璟围绕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,带领大家从法律体系角度理解《规定》。在此基础上大家共同学习《规定》的主要内容,并结合典型案例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开展警示教育。
全体职工通过集中学习,进一步了解了《规定》的原则、种类、适用条件、权限和程序等知识,也深刻认识到自律的重要性,以及违反规定带来的严重后果。这不仅是对职工日常工作的一种警醒,也是对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提升。通过此次培训,教工们纷纷表示,自律不仅是法律的要求,更是个人品德体现,是对家庭、对社会、对国家的一种责任和担当,每个人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。今后将持续加强相关规定条例的学习,遵规守纪,不触底线,树立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。
(撰稿:孙敏 审稿:李进东 杨璟)
